新京报讯(记者 杨畅)继3月底蜂鸟音乐起诉邓紫棋事件后,4月8日,邓紫棋也就合约问题向法院控告经纪公司蜂鸟音乐,指出截止到2019年3月与蜂鸟合约已到期,蜂鸟公司出现多次违约行为,包括威胁其续约、误导其自行负担演出成本和宣传费用,擅自注册“邓紫棋“及”G.E.M.“商标等。基于此,邓紫棋要求法庭颁令合约失效、收回个人商标、个人社交账号控制权及所有作品版权并索偿。
早在2019年3月8日,邓紫棋解约后出席在香港的记者发布会,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曾说“我只希望正确的事情可以得到公平的对待。不怕循法律途径解决。”图/视觉中国
据悉,诉讼文件中表明,蜂鸟公司在2014年3月份《歌手》决赛前夕,施压并强逼邓紫棋签订三份新协议,分别为一份独家经理人协议、一份独家创作人协议及一份艺人协议。由于独家创作人协议、艺人协议是因蜂鸟作出虚假陈述才签订,应属无效。独家经理人协议合约期限五年,截至2019年3月已经到期。同时,文件中还指出,邓紫棋在与蜂鸟合作期间,蜂鸟曾试图胁迫其参与违法活动,并曾转移其收入。
消息发布后,4月8日中午,蜂鸟音乐总裁、邓紫棋前经纪人张丹在微博发表长文对邓紫棋的指控进行回应,他在长文中回顾了邓紫棋与蜂鸟音乐合作以来获得的种种成绩,强调公司工作人员的初衷一直是对音乐的执着和进一步推广邓紫棋的音乐,并否认曾逼迫邓紫棋参与违法活动,称她是被环境和各种身边的人影响才会认为公司占她的便宜赚她的钱。对此记者向邓紫棋方求证,邓紫棋通过工作人员回应:“由于已向法院上诉,很多细节不便透露。亦不想事情演变成骂战,所以不便多作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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