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维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浙江三维橡胶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
(上
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96 号)批准,三维股份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7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55 元,
共计募集资金 39,838.5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12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 37,718.50 万元,已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78.5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73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注 1]
金金额 额 [注 2]
年产 500 万 M²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厂
区新建
年产 2 亿 Am 橡胶 V 带和 500 万条汽车
切边 V 带生产基地整体迁建
合计 36,340.00 32,423.17
注 1: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700 万 M²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线项目”变更为“年产 500 万
M2 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产厂区新建、年产 2 亿 Am 橡胶 V 带和 500 万条汽车切边 V 带生
产基地整体迁建及特种设备改造项目”。
注 2: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投入金额。
注 3:该处超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存放利息一并投入项目所致。
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 33050166743500000134 2,133.3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支行 1207071129000023128 2,102.5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三门支行 8110801012700672230 0.34
合计 4,236.21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
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00 万 M2 高性能特种输送带生
产厂区新建、年产 2 亿 Am 橡胶 V 带和 500 万条汽车切边 V 带生产基地整体迁
建及特种设备改造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三维股份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 朱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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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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