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司章
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聘任洪志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洪志勤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会秘书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洪志勤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俞铁成、潘敏、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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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海沪工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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