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资料图片)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联合精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晓毅 联系电话:020-85200557
保荐代表人姓名:晏学飞 联系电话:020-3883798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申晓毅、石楠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2 年 6 月-2022 年 10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10 月 21 日-2022 年 10 月 2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息披露义务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门(如适用)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用)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义务
√
务
债务等情形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或者风险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保荐机构现场核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
使用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申晓毅 晏学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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