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2-078
(资料图)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间为 2022 年 11 月 4 日 9:15-15:00。
议室。
代表股份数 119,225,4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6%。其
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数 52,033,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5 名,代表股份数 67,192,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6%。
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股计划(草案)摘要》
。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张琴女士、张从合先生、江三桥先生、高胜
从先生、朱全贵先生、郑满生先生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合计持股 43,581,11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75,122,8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1%;反对票 521,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75,119,054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反对票 521,5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弃权票 0 股。
此议案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
通过。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张琴女士、张从合先生、江三桥先生、高胜
从先生、朱全贵先生、郑满生先生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合计持股 43,581,11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75,122,8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1%;反对票 521,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75,119,054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反对票 521,5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弃权票 0 股。
此议案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
通过。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张琴女士、张从合先生、江三桥先生、高胜
从先生、朱全贵先生、郑满生先生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合计持股 43,581,110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 75,122,8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31%;反对票 521,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 75,119,054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反对票 521,55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弃权票 0 股。
此议案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获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卢贤榕律师和史山山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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