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资料图片)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证书附件…………………………………………………………第 6—9 页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5-118 号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大特材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广大特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广大特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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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8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5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50 亿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50.00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153,95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
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619,339.6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壹拾伍亿叁仟肆佰捌拾捌万零陆佰陆拾元叁角捌分(¥1,534,880,660.38)。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5-5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土地 建筑工程及 设备购置及辅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预备费用
购置税费 其他费用 助安装工程
大型高端装备用
核心精密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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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土地 建筑工程及 设备购置及辅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预备费用
购置税费 其他费用 助安装工程
项目(一期)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合 计 260,000.00 12,428.00 50,822.00 133,680.00 3,690.00
(续上表)
铺底流动资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金 投资额[注]
大型高端装备用 张 凤 申 备 〔 2021 〕 65
核心精密零部件 19,380.00 115,000.00 号、苏行审环评〔2021〕
项目(一期) 10119 号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合 计 19,380.00 155,000.00
[注]公司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857,247,964.49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建筑工程及 设备购置及辅
合 计 的比例(%)
其他费用 助安装工程
大型高端装备用
核心精密零部件 220,000.00 29,532.58 56,192.21 85,724.80 38.97
项目(一期)
合 计 220,000.00 29,532.58 56,192.21 85,724.80 38.97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081,603.77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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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 1,100.00 5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169.81
律师费用 103.77
资信评级费用 66.04 37.74
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
及其他费用
合 计 1,511.93 108.16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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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
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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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
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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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
印件,仅用于说明孙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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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
印件,仅用于说明李盼盼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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