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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旭股份: 爱旭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股票 > 正文  2022-11-06 20:59:06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2-124


(资料图片)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获悉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义乌奇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义乌奇光”)

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由于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 1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

出现短线交易情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

告编号:2022-098),股东义乌奇光计划自 2022 年 10 月 26 日起的六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2,775,726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

“卖出”交易误操作成“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份 11,500 股,成交价格为 46.66 元

/股,由此构成短线交易。义乌奇光当天其他操作均为减持且减持股份数量大于误操

作买入股份数量,当日平均减持价格为 46.08 元/股。由于本次误操作买入的成交价

(46.66 元/股)大于当日减持均价(46.08 元/股),此次误操作交易未产生收益。

   二、本次误操作交易公司股票的处理情况

股份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短线交易的

主观故意。

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

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上述规定,股东义乌奇光本次误操作导致的短线交

易未产生收益,无需向公司董事会上缴收益。

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义乌奇光将以

此为鉴,吸取教训,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过程中谨慎操作,

加强证券账户管理,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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