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需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
认真审查,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对本
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需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
行了认真审查,并在征询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
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次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熟悉行业和公司情况,任职条件能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
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化成 侯志勤 孙汉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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