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 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6
(资料图片)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洪梅分公司拆迁补偿协议
及取消设立洪梅子公司并注销洪梅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注销洪梅分公司的议
案》。公司计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洪梅生益电路有限公司(暂定名),注
销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洪梅分厂。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设立全资子公司及注销洪梅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因城市更新工作需要,公司东莞洪梅分公司被纳入城市更新范围。根据广东
省东莞市拆迁补偿相关政策规定,公司与东莞市兴华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签署了《厂
房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就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河西工业区的土地区域内的
设备设施拆迁、地上构筑物等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于签署洪梅分公司拆迁补偿协议及取消设立洪梅子公司并注销洪梅分公司的议
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协议的签署,同意取消设立洪梅子公司,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办理洪梅分公司的注销等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签署洪梅分公司拆迁补偿相关协议及取消设立洪梅子公司并注销洪梅分公司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署洪梅分公司拆迁补偿相关协议及取消设立洪梅子公司并注销洪梅分
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东莞市兴华电子元件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莞市兴华电子元件有限公司
乙方: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范围:坐落于东莞市洪梅镇梅沙河西工业区的土地区域内的设备设
施拆迁、地上构筑物损失等。
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本次拆迁补偿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2,808,482.00元。
失补偿款人民币1,000,000.00元。
方支付剩余损失补偿款人民币8,561,696.40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为配合政府的城市更新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城市更新工作进度需要,陆续
将产能和相关人员转移至东莞市东城区的东城工厂,本次拆迁不会对生益电子的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拆迁预计产生损失及费用约为人民币42,000,000.00元,拆迁补偿款合计
人民币42,808,482.00元,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初步预算。目前公司暂未收到拆迁补
偿费用,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拆迁补偿款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金额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公
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五、其他
公司取消设立全资子公司东莞洪梅生益电路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规定程序办理拆迁补偿协议签署、洪梅分公司工商
注销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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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拆迁补偿协议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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