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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股票 > 正文  2022-11-10 22:15:48 来源:证券之星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涉及

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曹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

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经核查,曹朝阳先生个人履历、候选人声明及公司律师核查备忘录等相关资

料,未发现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近三十六个

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同意提名曹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马锁明   唐民琪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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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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