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资料图)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持着对公司
与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后,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河北汇金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刘俊超女士非独立董事职务的独立意见
鉴于刘俊超女士现已无法履行董事职责,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为规范
公司治理,同意免去刘俊超女士非独立董事职务。
本次免职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免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
致同意《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刘俊超女士非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并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免去刘俊超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独立意见
鉴于刘俊超女士现已无法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管
理,为规范公司治理,同意免去刘俊超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本次免职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我们一致同意《关
于免去刘俊超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魏会生 史玉强 桑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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