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2-116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资料图片)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亚钾国际投
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亚钾国际投
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2022 年 9 月 8 日至 2022 年 9 月 17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或意见。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
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三)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
查报告》
。
(四)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权日:2022 年 9 月 27 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4,290 万份。
(三)首次授予人数:110 人。
(四)首次授予行权价格:27.58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
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当前公司股本
姓名 职务
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万份)
郭柏春 董事长 300 6.13% 0.33%
马英军 总经理 100 2.04% 0.11%
董事、副总经理、
刘冰燕 80 1.64% 0.09%
董事会秘书
郑友业 董事、副总经理 80 1.64% 0.09%
副总经理、财务总
苏学军 80 1.64% 0.09%
监
佟永恒 副总经理 80 1.64% 0.09%
郭家华 副总经理 20 0.41% 0.02%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103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110 人) 4,290 87.73% 4.6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24 个
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
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
第一个行权期 40%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
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
第三个行权期 30%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
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
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
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八)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
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
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4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行权条件之一。根据各考核年
度的钾肥产量 Q 及钾肥销量 S,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行权批次及公
司层面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基础考核目标 A 卓越考核目标 B 挑战考核目标 C
考核
行权期
年度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为 80% 为 90% 为 100%
第一个行权 2022 80 万吨≤Q<90 万 90 万吨≤Q<100 万 Q≥100 万吨,且
期 年 吨,且 S/ Q≥85% 吨,且 S/ Q≥85% S≥85 万吨
第二个行权 2023 180 万吨≤Q<190 万 190 万吨≤Q<200 万 Q≥200 万吨,且
期 年 吨,且 S/ Q≥85% 吨,且 S/ Q≥85% S≥170 万吨
第三个行权 2024 280 万吨≤Q<290 万 290 万吨≤Q<300 万 Q≥300 万吨,且
期 年 吨,且 S/ Q≥85% 吨,且 S/ Q≥85% S≥255 万吨
注:(1)上述“钾肥产量 Q”指经审计的公司整体钾肥产量,“钾肥销量 S”指经审计的公司整体钾肥销
量,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2)公司计划在每一个考核期新增 100 万吨/年的钾肥产能,并且新增产能装置在建成投产后预留 2-3
个月达产爬坡期。2022 年 3 月底公司第一个百万吨项目达产,全年处于达产状态生产期为 9 个月,因此第
一个考核期的基础考核目标 A、卓越考核目标 B、挑战考核目标 C 分别设置为 2022 年全年产量达到 80 万
吨、90 万吨、100 万吨及以上,对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分别为 80%、90%、100%;按照公司未来产能新增
计划,并考虑合理的达产爬坡期,以此类推,第二个考核期、第三个考核期设置了对应的基础考核目标 A、
卓越考核目标 B 及挑战考核目标 C;
(3)若 2022-2024 年公司钾肥产量在 100、200 和 300 万吨(含)以内,公司钾肥产销比不低于 85% ;
若三年实际产量分别超出 100、200、300 万吨,超出部分不计入上表 S/Q 的计算;
(4)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
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激励 对象每
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其个人层
面行权的比例。在公司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
=个人当期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卓越(A)、优秀(B)、称职(C)、不合
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
权的比例:
绩效评价结果 卓越(A) 优秀(B) 称职(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 0.8 0.6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卓越、优秀、称职,则激励对象可
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或不得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则公司将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
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注销当期期权额度。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
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需满足
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后,在办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过程中,
由 111 人调整为 110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310 万份调整为 4,290 万
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示情况
一致。
四、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代码:037308
(二)期权简称:亚钾 JLC1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2 年 11 月 16 日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经营
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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