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 2022-070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相关资料图)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最高债权额为
担保余额为6,315.83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杭州华聚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余杭支行”)近日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就杭州华聚与中国银行余杭支行签署的借款、贸易融
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和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 400,000.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
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最高信用担保额度为 230,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最高信用担保额度为 170,000.00 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
内容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华正新材关于 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
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 2 号 1 幢
法定代表人:刘涛
注册资本:6,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 年 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热塑性蜂窝复合板生产。蜂窝状复合材料的研发、设计、销售;
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00%股权。
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592.34 31,176.74
净资产 10,889.39 11,549.86
负债总额 18,702.94 19,626.88
资产负债率 63.20% 62.95%
其中: 8,000.00 4,000.00
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7,656.42 18,613.71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514.17 22,527.45
净利润 1,130.19 654.9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
保证人: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杭州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1)本合同所担保债券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3,500 万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
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有利于推动
各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
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范围内的
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是为
了支持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
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97,720.00 万元(含本
次新增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9,925.22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4.19%。除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
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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