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56 证券简称:天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新型无
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国内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
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年产 2500 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
线项目”(以下简称“越南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次
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募集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5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3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 1,89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5,377,523.55 元(不含增值
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84,622,476.4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验证,并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K10392 号《浙江天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及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实 投资进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募集资金 已投金额
号 施主体 度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
新型无机材料复合 天振股
地板智能化生产线 份
项目
年产 2500 万平方米
新型无机材料复合 越南聚
地板智能化生产线 丰
项目
天振股
份
合计 137,300.00 137,300.00 44,917.16 32.71%
注:“越南聚丰”指公司的孙公司越南聚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上述已投金额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投资进度=已投金额/预计投入金额。
三、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情况
国内募投项目原定建设周期为 1 年,拟完成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因受疫
情、天气、现场施工环境、招投标进度等因素影响,在材料运输、施工人员配置、
施工进度等方面无法保持最佳配合状态,国内募投项目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建
设;越南募投项目于 2021 年 9 月 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第一届监
事会第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延期的议案》,因部分土地
当地政府交付延期影响项目进度及疫情等原因,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将越南募投
项目建设期延期至 2022 年 11 月;2022 年越南募投项目仍有部分土地交付晚于
预期时间,以及受疫情、天气、现场施工环境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越南募投项
目无法按照原定时间完成建设。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
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序号 调整前原预计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
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
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年产 2500 万平方米新型无机材
料复合地板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四、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对公司的影响
越南募投项目和国内募投项目部分车间已陆续投入生产使用;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长建设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建设周期作出的审慎决
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信息变更未改
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
进度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董事
会同意将国内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越南募投项目建设期
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
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 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
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
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延长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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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项目建设期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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