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资料图片)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市海天
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有关资料进行
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
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庞康先生为公司总裁,
聘任管江华先生、黄文彪先生、桂军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军
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张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沈洪涛、孙远明、徐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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