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相关资料图)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润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44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总数量为 22,792,104 股,发行价格为 29.55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73,506,673.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4,849,299.95 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8,657,373.25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34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合计 69,350.67 67,350.67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使用过程中将根据募投项目建
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了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全资
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全
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四)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财务负
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
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
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
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
为: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股
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作为开润股份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 音 彭 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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