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2-045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标的: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文心广场一号写
字楼二层部分房屋及三层房屋。
●租赁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计三年。
租金为每年人民币1,498,638.00元(含税),三年共计人民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
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
到 3,000 万元,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办公需要,公司拟续租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的长白文心广场一号写字楼二层部
分房屋及三层房屋,续租期限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计人民币 4,495,914.00 元。
房地产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设备、办公设备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总额:142,505.58 万元,净资产-10,371.99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
入:2,183.83 万元,净利润:-5,423.91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吉林省长白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
友好协商一致,乙方继续承租甲方位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长白
文心广场一号写字楼二层部分房屋及三层房屋;租赁房屋面积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于其他任何经营或其他任何
目的。
(三)租赁期限及金额
租赁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三年。租金
为每年人民币1,498,638元(含税),三年共计人民币4,495,914元。
(四)优惠政策及支付方式
日前一次性缴纳三年租金,给予3%优惠。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总金额以市场价格及租赁房屋所在地区周边
同类型房屋定价标准为参考,并且照比以往年度优惠 3%,符合交易
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的办公需求,属于业务发展所需开
展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需要。交易定价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
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 6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认为公司与房地产公司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本次关联
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
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议案经全体监事一
致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所涉及交易事项的安排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
关交易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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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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