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2-056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杭州持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7,048,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5%;杭州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6,366,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杭州持鹏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2,005,0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
杭州持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125,14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杭州持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 29,261,1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4%(以下分别简称“杭州持泰”、
“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欣、
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 83,806,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3,477,265 股,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159,08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1 月 21 日-2023 年 7 月 20 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1 月 5 日-2023 年 7 月 4 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合计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2%。
前述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
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
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收到股东杭州持瑞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持欣、杭
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泰函告,因其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杭州持泰、杭州持欣、
杭州持鹏、杭州持鹤、 83,806,854 15.02% IPO 前取得:83,806,854 股
股东
杭州持瑞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杭州持泰 27,048,630 4.85% 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
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
杭州持欣 6,366,956 1.14% 持瑞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
杭州持鹏 12,005,013 2.15% 台,其普通合伙人均为杭
第一组 州环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杭州持鹤 9,125,142 1.64% 公司
杭州持瑞 29,261,113 5.24%
合计 83,806,854 15.02%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原因
区间 源
杭州持泰、杭州 不 超 过 : 不 超 2023/1/21 按市场 IPO 前取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持欣、杭州持鹏、 33,477,265 过:6% ~ 价格 得 金需求
过:11,159,088 股
杭州持鹤、杭州 股 2023/7/20
持瑞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22,318,177 股
注:
内(即 2023 年 1 月 21 日-2023 年 7 月 20 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杭州持
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内(即 2023 年 1 月 5 日-2023 年 7 月 4 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杭州持
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股东未有其他安排。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
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
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物产环能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物产环能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公司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
股意向、减持行为对物产环能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物产环
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
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为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根
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上述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并非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
也符合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做出的相关承诺。
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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