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监事会进行反馈;
二、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
司,下周)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等信息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釆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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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激励计划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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