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1
【资料图】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 6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7,581,44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7,581,447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公 司 第 三 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成赟、藕淏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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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临时股东大会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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