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康
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为世纪”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3
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29.0278 万股,股
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98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075.78 万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8,645.43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5,430.36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4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99,898.40 98,567.59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
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
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 7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
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的投
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
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
回报。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在保证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
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公司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凌 姜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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