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3
【资料图】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共进电子(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共进”);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600 万美金
(折合人民币约 42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
额度之内。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香港共进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共
进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生产经营实际需要,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与 PROMASTER
TECHNOLOGY CORP.签署了《三方保证合同》,PROMASTER TECHNOLOGY
CORP.同意香港共进以赊销的形式从 PROMASTER TECHNOLOGY CORP.购买产
品,公司愿意为香港共进履行交易行为形成的对 PROMASTER TECHNOLOGY
CORP.的未付债务,在不超过 600 万美金(折合人民币约 4200 万元)以内承担连
带保证责任。公司提供的保证范围包括在交易期间形成的,依据主合同产生的被
保证人应支付给 PROMASTER TECHNOLOGY CORP.的货款、违约金、利息、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4日、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31.10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香港共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70亿元的担保。担保
授权事项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
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2022-013)。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
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前,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0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7.70亿元;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为600万美金(折合人民币约4200万元),可用
担保额度约为人民币17.28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共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横窝仔街 28 号利兴强中心 13 楼 A 室
董事:汪澜、唐晓琳
注册资本:美元 10 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贸易业务
香港共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1,505,873,344.48 1,312,949,538.72
负债总额 1,519,345,743.27 1,315,945,112.32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519,345,743.27 1,315,945,112.32
净资产 -13,472,398.79 -2,995,573.60
项目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82,423,728.68 1,714,414,073.01
净利润 -9,900,472.28 -11,176,767.06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香港共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三方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PROMASTER TECHNOLOGY CORP.
乙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与共进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保证人)有交易行为,甲
方同意被保证人以赊销的形式从甲方购买产品;
鉴于乙方愿意为被保证人履行交易行为所形成的对甲方的未付债务,在不超
过 600 万美金(包括 600 万美金)以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承诺:为签订本合同,乙方已履行完毕在其公司内部的全部审
批手续,签署本保证合同无法律上的障碍。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保证范围:在交易期间形成的,依据主合同产生的被保
证人应支付给甲方的货款、违约金、利息、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三条:乙方对上条所列各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被保证人不按约定
偿付上条各项债务,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乙方若发生变更、撤销情形时,乙方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甲方,本
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被保证人和乙方落实为甲方
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
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产品的交付、质量、售后等事项提供履约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日
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
董事会意见: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
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认真审议,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
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
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
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31.10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 62.66%,均为已批准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预计的尚未使用的担保额
度;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3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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