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相关资料图)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及职务在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公示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口
头或邮件向反馈给监事会。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
(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等情况。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
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下列情形: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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