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资料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
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
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
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贾德强、洪晓明、林英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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