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23-00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形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董事应到 6 人,实到 6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缪锋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
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的贷款即将到期,
阳光集团拟继续向浙商银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授信额度,期限 1 年,公司为阳光
集团提供不超过 1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阳光集团将签署反担保合同提供反
担保,最终额度和保证期间等最终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多年以来,阳光集团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筹资
方面,长期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大量银行贷款提供无偿担保。截至 2022 年 9 月
保证公司业务开展,本着互保互利的原则,公司同意前述担保事项。控股股东目
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担当风险的能力,且本次担保阳光集团提供反担保,本公
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于会议召开前对本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3-003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3-004 号公告《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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