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
【资料图】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棕榈
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或“公司”)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对棕榈股份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事项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471 号)核准,棕榈股份非公开发行普
通股(A 股)325,830,815 股,发行价格为 3.3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M10084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和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使
用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审批,确保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开
立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广州分行 有息负债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
份有限公司 司郑州分行 有息负债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于上述专户所存放的募集
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上述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完
毕相关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行为未违反《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注销募集资金账户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政 徐 刚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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