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资料图)
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召开前已对拟审议的《关于拟变更公司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
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对《关于拟变更公司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
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章页)
高磊 马亚红 张仲仪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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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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