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 B 公告编号:2023-004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 1958 号华源世界广场 6 楼恒天
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62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2.87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
董事长李益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勇先生、周颖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海龙先生、刘毅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人:韩彬女士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数 (%) 数 (%)
号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仲伟华、朱意桦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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