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项目实施计划使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陈杰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刘迅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杨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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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独立董事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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