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 集 投 票 权 的 起 止 时 间 : 2023 年 3 月 6 日 至 2023 年 3 月 7 日 ( 上 午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凌云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郑元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3月9
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郑元武,男,1977 年出生,大学本科,律师。曾任深圳市经天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
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树石明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
人;上市公司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 20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征集人
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
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
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条件。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3)。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及其摘要的议案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征集人同时征求股东对于该议案
的表决意见,并按其意见代为表决。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均
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的确定
依据和范围、激励计划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征集对象应当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
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
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海霞
邮政编码:072761
联系电话:0312-395100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
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
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记日为准。委托人接受公开征集,将投票权等股东权利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的,
应当将其所拥有权益的全部股份对应的该项权利的份额委托征集人代为行使。
特此公告。
征集人:
郑元武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郑元武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
出席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
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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