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3-012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
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
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2年8月3日-2023年2月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
间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
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
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
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