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9 证券简称:信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1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为 878,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1124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000,000 股,并
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51,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68,000,000 股 , 其 中 有 流 通 限 制 或 限 售 安 排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数量 16,121,605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该部分限售股
股东数量为 7,616 户,股份数量为 878,39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1.29%,限售期
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3 月 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
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剩余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
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
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878,395 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限售股类型
(股) (%)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
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增减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51,000,000 75.00% - 51,000,000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878,395 1.29% -878,395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6,121,605 23.71% 878,395 17,000,000 25.00%
股
三、总股本 68,000,000 100.00% - 68,000,000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2 月 28 日作为
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
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
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
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备查文件
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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