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2 年 2 月 28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9 日止,在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及相关部门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
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
分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了 66.25 万股股限制性股票,用于
向未来潜在的激励对象授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
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
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至今已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未确定预留权益激励对象,该 66.25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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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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