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相关资料图)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临时
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
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
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李若山、黄胜蓝、李伟东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质检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