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资料图)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广东天龙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广东天龙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龙”)以降低原材料
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性交易,
不影响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增强财
务稳健性。公司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开展制
定了严格的规定,从制度和组织层面进行风险管理,有利于控制风险。以上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广东天龙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子公司基于外汇收支规模,为应对汇率波
动风险采取的主动管理策略,借助远期外汇市场的风险对冲功能,有助于降低经
营风险。公司制订了《证券投资、期货、衍生品交易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
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风
险。以上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以下无正文)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铁波 李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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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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