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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股份: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全球热闻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3-15 21:14:10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资料图】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该事务所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

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玲,2005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2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8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白莹莹,2021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

情况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博,201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

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4 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系参考同行业收费水平,结合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

小、繁简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2023 年度审计费用 74 万元,其中:

财务审计费用 54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与上一年度持平。若

公司在 2023 年内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结合市场

水平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增加相关的审计费用,授权增加金额不

超过 5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3 年 3 月 12 日,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3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

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

求,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

保护能力,项目团队主要成员诚信状况良好,独立性符合有关规定,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2 年 3 月 14 日,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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