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资料图)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
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攀业氢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和《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及<产品技术许可
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上海攀业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看好氢能源的市场前景及推广氢能源的社会意义,本次拟出资3,000万
元认购上海攀业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业氢能”)定向发行的
股份,是对攀业氢能的进一步投资,认购完成后公司将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
共持有攀业氢能6.47%股份。本次投资有利于完善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拓展盈
利渠道,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加投资攀业氢能事项。
二、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及<产品技术许可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进行的,与关联
方之间正常、合法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的商业原则进行定价,没
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依
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永全、梁永和、王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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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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