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8 证券简称:乐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资料图】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1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
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
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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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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