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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天下!*ST尤夫: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3-21 17:17:58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预

约披露日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报预

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现将 2022 年年报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

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2】第 2217 号)。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

行了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的《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关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

定性的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上述事项的影响。2022 年 11 月 29 日,湖州中

院作出《民事裁定书》

         (2022)浙 05 破 4 号,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

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2022

年 12 月 27 日,湖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

                        (2022)浙 05 破 4-2 号,裁定确

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124)。公司进入重整计划程序后,管理人陆续向各相关法院申请

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及相关公司股权和资产,公司银行账户已经全部解除冻结,

部分被冻结的股权和资产都在陆续解封当中,有效化解了公司历史债务包袱,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由负数转正为正数,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重整后有关资产

和业务均正常经营,稳定发展。公司总体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相对较好,不存

在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月,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项目组就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报告时

间安排、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公司有条不紊地开展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

作,审计机构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意见的

事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

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审计机构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其他情况说明

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规范

类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23-001)。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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