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
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的
要求。
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
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独立性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规定。
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 7 名董事候选人(含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董秀琴、卓淑燕、庞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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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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