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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3-23 21:00:41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元股份”)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三)2022 年 4 月 9 日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邮

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异议记录。2022 年 4 月 20 日,公

司对《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四)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

进行了核实。

   (六)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由 10.73 元/份调整为 10.63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5.96 元/股调

整为 5.8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 划 股 票 期 权 的 首 次 授 予 登 记 , 向 91 名 激 励 对 象 首 次 授 予 股 票 期 权

   (八)2022 年 6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 限制 性股 票首 次授予 登记 ,向 8 名激励 对象 首次 授予 限制性 股票

年 6 月 20 日。

   (九)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

   二、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2023 年 2 月 24 日。

   (二)授予数量:预留授予 28.266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672.00 万股的 0.16%,占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授予股票期

权总量的 20.25%。

   (三)授予人数:股票期权 36 人。

   (四)行权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6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股本总额的

         职务        权数量(万

                              权总量的比例       比例

                     份)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36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期限和行权安排

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待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部分授予之日起满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

权安排行权。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比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例

预留授予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

权第一个行权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

权第二个行权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在上述约定期间,若行

权条件未成就,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行权条件成就,

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情形之一的,

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指标: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

    考核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净利润目标值              8000 万          1 亿元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当 A<80%时                     M=0

      当 80%≤A<100%时                     M=A

           当 A≥100%时                   M=100%

注:以上考核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行权的均不

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

原则上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激励对象个人年度业绩评分,

确定个人综合考核结果以及对应的个人标准系数,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本激励计划

涉及的所有激励对象。

  即: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M)×个人标准系数

  其中,个人年度业绩综合考核结果对应的个人标准系数如下:

           A(绩效考核   B(绩效考核80-   C(绩效考核60-    D(绩效考核60

个人综合考核结果

 个人标准系数      1.0       0.75        0.5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应符合以下原则:

  (1)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得超过其当年计划可

行权的数量;

  (2)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

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实施内容与公司 2023 年 2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内容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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