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5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11,518,024.65
元(合并报表);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400,270,991.21 元,提取 10%法定
盈余公积 40,027,099.1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5,800,340.43 元,2022 年末
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66,044,232.52 元。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后,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利 0.9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06,720,400.00 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
润 459,323,832.5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公司 2022 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总计为 206,720,400.00 元,占 2022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23%,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
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
考虑了公司所在行业特点、盈利情况及发展阶段,统筹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执行。本次《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及分配
形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公司上市后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综合考
虑了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能力、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
经营性现金流量产生重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及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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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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