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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4-12 20:07:12 来源:证券之星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孙静女士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

象,孙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

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孙静

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此页无正文,为《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    萌:

                曲光杰:

                张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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