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多年,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预计,
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交易遵循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兮、李良锁、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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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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