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3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A 股人民币普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5)、以及《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
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4 月 24 日)登记
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
比例公告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24 日前十名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表一)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二、2023 年 4 月 24 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及持股情
况(表二)
占无限售条件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比例
(股)
(%)
三、相关说明
(一)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
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前
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二)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一致。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查询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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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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