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示。根据《管理办法》和《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进
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公告。
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
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止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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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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