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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洁能: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当前位置:金融情报局网_中国金融门户网站 让金融财经离的更近>股票 > 正文  2023-05-11 17:02:37 来源:证券之星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资料图】

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事项认真审议,并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事宜在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

策的事项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正案)》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回

购数量及价格调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

数量的议案,以 42.40 元/股的价格回购离职员工 0.1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康捷、朱和平、窦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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