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公司将提起上诉。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一被告。
涉诉金额:1,012 万元。
是否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
内,尚未生效执行,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
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积极采
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所
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
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宁德新能源”)起诉公司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宁德新能
源称公司产品涉嫌侵犯其 ZL201621440703.7 专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的进展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根据《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
销售侵害原告宁德新能源“一种卷绕式电芯”(专利号:ZL201621440703.7)实
用新型专利权的电芯产品;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宁德新能源经济
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 10,000,000 元;公司负担案件受理
费中的 120,000 元。
如不服上述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一)鉴于本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尚未生效执行,
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
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二)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积极采取上诉等措施,切实保护公司技术
和产品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三)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诉讼不会对公
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作为全球消费类聚合物软包锂离子电池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每年在产品研
发、工艺改进和设备改进等方面保持着高水平的研发投入,2022 年研发费用达
到 7.7 亿元,形成了丰富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拥有已授权有效国内专利 1,182 项,其中发明专利 348 项,实用新型专利 822
项,外观设计专利 12 项。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迭代升级,公司生产
的产品型号极为丰富且市场竞争力强,同时现有产品亦在不断更新迭代,本次诉
讼进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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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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