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7 证券简称:伊利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资料图)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会议的董事十一名。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及确定
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潘刚为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确认潘刚、赵成霞、王晓刚、赵英、王爱清
为公司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选举潘刚、赵成霞、王晓刚、王
爱清、朝鲁、吕刚、蔡元明(独立董事)、石芳(独立董事)为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并选举潘刚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
员;选举纪韶(独立董事)、彭和平(独立董事)、潘刚为提名委员会
委员,并选举纪韶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蔡元明(独立董事)、
纪韶(独立董事)、石芳(独立董事)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选
举蔡元明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石芳(独立董事)、彭和
平(独立董事)、纪韶(独立董事)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石芳为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第十期持股计划》。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计划》(简称“《持股计
划》”)已于2014年11月13日经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持股计划》和相关股东大会决
议,该持股计划将分十期实施,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
后续各期持股计划。
根据《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订第十期持股计划具体内
容如下: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差值为基数,按照 30%的比例提取持股计划奖励金,
公司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划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至当期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持有人 持有份额(份) 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潘刚、赵成霞、王晓刚、赵英、
王爱清、王燕芳、王彩云、邱向 69,368,364.86 57.13
敏(共 8 人)
其他员工 359 人 52,054,884.67 42.87
合计 367 人 121,423,249.53 100
董事潘刚、赵成霞、王晓刚、赵英、王爱清未参与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5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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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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