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7 证券简称:三羊马 公告编号:2023-045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80,040,000.00 为基数,向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时权益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于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 2 ) 以 现 有 总 股 本 80,040,000.00 为 基 数 , 将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
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4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红阳及其胞弟、
董事邱红刚,出具了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红阳及其胞弟、董事邱红刚之外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
董事张侃、任敏、李刚全,监事汤荣辉,高级管理人员马大贵、张侃、任敏,出具了
承诺: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人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相关内容将调整为: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 15.50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李刚全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土主中路 199 号附 1-80 号
电话:023-63055149
传真:023-63055149
邮箱:boardsecretary@sanyangma.com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权益分派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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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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